日本的教育制度
日本政府在1947年公布《教育基本法》和《學校教育法》,形成了小學六年、初中三年、高中三年、大學四年的教育體制,被稱作“六—三—三—四制” 的日本教育體制由學前教育、初等教育、中等教育以及高等教育四階段構成。學前教育就是兒童入學前在幼兒園等設施中接受的學齡前教育,初等教育指的是小學教育,中等教育就是中學和高中的教育。日本法律同時規(guī)定“九年制義務教育” (即小學和中學) ,結束義務教育的學生,可以隨后進入中等教育機構。各位想要留學的地方是被稱作高等教育的短期大學、大學、大學院、大學院大學、高等專門學校、專門學校。留學生可根據(jù)自己的情況選擇短期大學、大學、大學院、大學院大學、高等專門學校、專門學校等高等教育機構進行學習。
日本的高等教育機構修業(yè)時間為短期大學兩年(部分三年)、大學學部(本科)四年(醫(yī)學、牙醫(yī)學、獸醫(yī)學等為六年)。專業(yè)學校兩年(部分一年、三年)、大學院(研究生院)設碩士課程與博士課程,碩士課程兩年、博士課程一般為三年。
部分大學院(研究生院)設立五年碩博連讀課程。五年碩博連讀課程分為前期兩年、后期三年的前期課程和后期課程。這里所說的博士前期即國外的“碩士課程”(*修士課程)、博士后期就是外國普通意義上的“博士課程”。這種五年碩博連讀課程的考試一般面向本科畢業(yè)生以上學歷者。
除部分學校外,大多數(shù)的高等教育機構采用二學期制。各教育機構的入學時間一般是4月份,而之前進行的入學考試也大多是針對4月入學的。
2012年1月東京大學提出根據(jù)國際常規(guī)進行秋季入學而引起關注,還有早稻田大學發(fā)表了引入四學期制的計劃。
縱觀全球,大多為秋季入學,如果站在教育全球化角度上,日本學校變更為秋季入學是很合乎常理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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